1 学科评估的目的与主要类型
对国家(省市)而言,进行学科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弄清国内(省市)高校学科资源的不同特色和优势;检查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和人才培养与预想目标之间的差距,并以此为依据去修订政策,改进决策,将政府有限资金尽可能集中于重点学科;改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建立能充分发挥科研人员创造能力的环境,培养创新性人才;及时宣传好的成果,增进公众对学科的了解,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大学的办学活力、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积极性。
对学科而言,进行学科评估的目的在于通过系统、有效的科学评估,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专长及劣势所在,获得有关未来学科的发展途径、研究方向、资源分配方案等一系列有助于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依据,从而指导学科的战略发展方向,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可以有目的地调整学科资源配置和管理,以达到或保持自己在国内甚至国外同类学科的领先优势;另一方面,评估结果对学科点吸引生源和师资,获取社会赞助及学生就业等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根据评估目的的不同,学科评估可分为“鉴定评估”、“水平评估”、“选优评估”。鉴定评估也称合格评估、验收评估,是指由专家系统和行政主管部门相结合,依据一定的审核标准,审定学科在一定时间和条件下是否按建设要求开展工作以及所取得的建设成绩和效的价值判断。国家、省市和高校重点学科的中期或总结验收评估即属此类评估。
2 科学评估指标体系
学科评估是通过判断一级学科整体情况达到所设置标准的程度和能力,来量度被评学科水平的高低,因此,学科评估是一种水平评估或称选优评估。此外,参考国外学科评估的标准,结合我国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采用学科的“学术声誉”指标,组成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内容。
我们依据以下四个基本原则来构建指标体系, 使之能够科学客观地反映学科整体实力和水平。
其一,规模和效益(质量)指标结合。质量和效益是衡量学科学术水平的最重要的指标,如科研获奖、人均发表学术论文数、人才培养中全国百篇博士学位论文获得数等,但没有规模不能全面反映学科的实力,因此指标体系中采用了一定比例的规模指标,如科研经费总数、院士数、学位授予数等。
其二,资源和成果指标结合。学科点产出的成果是衡量学科点水平的重要方面,但有些资源指标也可以体现学科实力的一种积淀,如国家重点实验数、人文社科基地数等科研条件、教师数等。
其三,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结合。指标体系采用了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相结合,以客观评价为主的评估方法。学术声誉调查是同行专家、学者对被评学科点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所做出的评价。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是通过该学科对科学技术发展的贡献、对社会、经济建设的贡献以及人才培养的质量等方面直接或间接地体现出来。因此,主客观结合的评估体系能更客观、更真实地反映学科的实力和水平。
指标体系一级指标给出的权重是参考权重,实际用于综合评估结果的权重集,是在进行学术声誉调查的同时,征求专家意见再进行数学处理后所得到的权重集。
3 我国学科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学科评估是高等教育评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目前的学科评估工作主要是围绕国家或地方重点学科的选拔进行。评估的主体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或政府委托的代理机构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开展有目的的学科遴选工作。其评估的一级指标包括学术队伍、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三个方面。应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1)重视可量化的指标,忽视定性分析的指标。我国的学科评估主要是集中在可量化的指标上,过分注重对指标的定量分析,忽视了一些有价值的如学科建设理念、学科建设的目标和学科建设的规划等定性指标的评估,而这些指标恰恰是能够反映学科建设灵魂和方向的指导性内容。这样就可能在实践中只顾具体行为达标,不利于学科建设的长远发展。
(2)重视学科遴选,忽视学科建设指导。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注重评的结果,而忽视了对评的结果的使用,没有达到通过评估来加强学科的建设和改革的目的。
4 完善我国学科评估的对策
4.1 指标体系设计力求科学合理
学科整体水平评估包括很多方面,既包括师资队伍状况、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声誉,还包括学科本身的建设情况、学术交流、学科管理及社会服务等,要全面评价,但更要突出重点。选择评估指标时,一要考虑人文社会科学区别于自然科学的学科特征,区别对待。二要考虑各项指标的国际可比性,以国际视野来看待学科评估问题,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要有利于促进学科的发展,提升学科的国际竞争力。三要科学合理,要根据有关专家意见,对指标体系不断改进和完善。四要考虑各项指标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可观性。各项数据的获得要以采用公共信息源为主,紧可能少采用各参评学科点填报的数据。对于参评单位填报的数据,还要其提供与数据相对应的详细清单,并注明数据出处,经认可后才能使用。五是指标设计既要考虑规模指标也要考虑人均指标。既要考虑数量指标也要考虑质量指标,既要考虑存量资源指标,也要考虑社会贡献指标。
4.2 权重设置上要注意质量,突出创新性、标志性成果
当前,我们往往比较偏重定量性的评估,对如何真正把握质量标准却鲜有办法。尤其对文科类学科的评估,往往比自然科学学科更难以量化。鉴于我国目前的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设计导向性差,往往会误导各学科点的研究人员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在指标体系设计的权重设置上,必须强化学科评估重质量标准的意识,突出学科水平和建设效益的指标,牢牢紧扣最能体现学科水平的重要指标和标志性成果,要适当降低反映数量的指标的权重,提高反映质量水平水平的指标权重,特别是对于能反映创新和水平的重大重点项目、重大奖项和《新华文摘》转载等指标要给予更高的权重,对于数量则可提出一个基数的要求。
4.3 学科声誉指标要进一步细化
学科声誉是个难以完全量化的指标,但这并不等于说评估就没有任何可观标准。在留给同行专家一定经验判断空间的同时,可考虑将客观数据指标纳入其中,即在学科声誉这一级指标下设立两个二级指标:学术影响(由专家按5个等级打分)、学术地位(评价该学科点教师的学术兼职情况,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委员数,国家级学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数,省级学会会长、副会长数等),并赋予相应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