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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现代公民是大学的重要责任
2012-04-06 08:44 朱庆葆(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gjzx) 

    大学尤其是一流大学要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现在似乎已经是共识了。如果仅从当今中国大学培养的拔尖创新人才比较少而社会又迫切需要这些人才的角度看,这个认识确乎是正确的。不过,还应看到,大学培养的人才不应该仅仅是适应一时之需,或者说不能仅仅着眼于解决社会发展的暂时的、局部的矛盾。大学培养的人才更应该立足于社会的长远发展,应该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最优秀的人才或最基本的力量。观察当今世界,这个人才和力量就是先要使大学生具有公民意识,成为优秀的现代公民。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8年世界高等教育大会所提倡的,21世纪的高等教育不仅仅是培养科学家、工程师和企业管理精英,更应注意培养“负责任的公民”。

    拔尖创新人才和现代公民不是同一类型的概念。不同大学在界定所谓拔尖创新人才时,也或多或少地强调了它的政治、道德要求,虽则这种要求和现代公民也有一定的差异,但主要还是强调这类人才的知识层面、技术层面和专业层面,其目的还是侧重于船坚炮利、富国强军之物化形态的。对一个发展中国家而言,这当然是必须的。而且这也是对辛亥革命百年来中国人才教育的深刻总结。不过世易时移,今天我们和西方世界的差距,已经不仅仅是晚清时期和“西方列强”之间的技术、器械差异,人才差距也并不仅仅是科技人才的差距,或者说不仅仅是人才在掌握现代科技、增强竞争力上的差距,主要是一种人才培养模式的差距。科技差距只是这一总体差距的表现而已。借鉴西方大学的先进经验,参照中国大学的实际,我们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应该是在培养现代公民这一基地之上进行,就是说,首先立足于培养现代公民,在此基础上才能成为一个拔尖创新人才。让·卢梭说过,在使爱弥尔成为一名军人、教士或行政官员之前,他先要使他成为一个人。约翰·密尔则称,人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商人、企业主或专家。这里的人,当然就是现代人或现代佘民。经验更是证明,成为一个科学家,首先要成为一个现代公民。现代公民教育首先是一种科学、理性和平等的教育,是赋予学生科学精神、理性态度和平等意识的教育.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教育。现代公民教育,本质上是人性的教育。自启蒙运动以来,现代科学的兴起和人的觉醒、人的启蒙是密不可分的,二者相互协调、齐头并进。科学史上伟大的科学家无一不是具有巨大人格魅力和理性反思力的人,他们之所以能够取得令世人瞩目、推动人类发展的科学成就,是与他们自身是人类先进的代表、是一个现代人和现代公民分不开的。因此,中国一流大学要培养出可堪大用、能负重任的栋梁之材和科学家,首先要重在培养现代人和现代公民,让大学生成为坚持求真务实、尊重客观规律,恪守科学精神、大胆探索创造的人。这种现代公民教育是针对每一个人的。因为并非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科学家,但每个人却都能够成为一个现代公民,都能够为国家发展做出自己作为一个现代公民应尽的责任。

    现代公民教育不仅是培养科学家和拔尖创新人才的基础,也是造就合格国民和普通公民的基础。毋庸置疑,当今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社会转型期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就是说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将成为一个主要方向。这对当代国人能否适应和引导转型社会的有序前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把国人能否成为现代公民尖锐地摆在了我们自己面前。因此,大学公民教育的另一使命就是要培养具有法律意识、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承担社会使命的人才。从大历史的眼光看,这是立国兴邦、长治久安的人才根基。对一个具有浓厚专制传统、长期浸淫于臣民意识和私德观念的中国人而言,对梁启超所谓国人“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等缺点来说,以树立人的主体意识、使人生活得更有尊严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公民教育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了。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又明确提出了“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的要求。我国大学作为先进文化的策源地、扩大开放的桥头堡,要在以人为本的教育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是要进行公民人格教育,二是要进行公民法律意识教育。公民人格教育,就是培养现代公民所必备的独立自主的理想人格,这种人格是平等的、自立的、个性的,超越上下尊卑,废弃君君臣臣,摆脱人身依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平等交流。在英国教育家纽曼看来,这种人格就是一种绅士人格,大学就是要把学生教育成为有智慧、有能力和充满活力的社会成员,培养成为具有独立人格的绅士。他言简意赅地指出,如果一定要赋予大学教育一个切实的目的,我的主张是培养社会的好公民。法律意识教育就是学会正确处理权力与权利、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要使大学生具有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尤其要让所有大学生懂得每一个人都享有宪法和法律所给予的自由和权利。每一个人无论职业不同、财产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都完全平等特别是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每一个人包括犯错误以至犯罪的人的人格都要给予一定的尊重,弱势群体也有权利尊严地生活等等。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入发展,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利益诉求越来越具体,参与立法的愿望越来越高,大学的现代公民教育可谓大有可为,培养出一代又一代“四有”现代公民大有希望。

    大学源于社会,但其眼光和胸怀应高于社会,应为社会的长远发展作引领。中国大学为适应现代化和全球化所能做的最好的准备就是顺应时代潮流,把所有学生培养成为现代优秀公民,在此基础上再把部分学生培养成拔尖创新人才,这或许更具价值和普遍意义。

    转摘自《中国高等教育》2011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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