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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分类与现实选择初探
2011-10-28 08:59 王 红(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gjzx)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研究开展得较晚,发展很快,特别是高等教育评估的实践活动蓬勃发展,但教育评估的理论研究与国外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理论研究不足的体现之一就是与评估相关的一些概念模糊不清,这些给评估实践造成了相当的制约。本文拟从理论上将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作简单梳理,并对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关于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历史的回顾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在强调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提出要“定期对高等学校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同年6月在黑龙江镜泊湖召开了“高等教育工程教育评估问题专题研讨会”,一般认为这是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开始的里程碑;随后,1987年,我国对高等工程院校进行了首次教育评估试点工作;1990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对高等教育评估的目的、意义、原则、评估程序和方法等做了较系统的规定;1994年起,原国家教委对1978年以后新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掀开了国内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序幕;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4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评估制度”,同年启动了对办学历史较长、水平较高的重点大学的优秀评估试点工作; 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44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1999年启动了针对新建院校与重点大学之间的普通高等学校的随机性水平评估试点工作;2003年,将三种评估重新调整,开始实施五年一轮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此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还进行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评估等活动。
 

    二、国外高等教育评估的分类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有许多与评估相近的概念,我国有评估、评价、评审、评鉴、审核、认证等,英文里面有Evaluation、Assessment、Appraisal、Accreditation、Monitor、Review、Audit,虽然有学者认为概念称谓的不同反映的是理念的不同,但本文在这里不对其做出区分,都看做是评估活动。在国外评估理论界,评估就其目的不同,1967年斯克里文在《评价方法论》中提出了“形成性评估”与“总结性评估”的概念。 “形成性评估”是通过诊断教育方案或计划、教育过程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提供反馈信息,以提高实践中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质量的评估。一般来说,形成性评估不以区分评估对象的优良程度为目的,不重视对被评对象进行分等鉴定。 “总结性评估”是在教育活动发生后关于教育效果的判断,它与分等鉴定、做出关于受教育者和教育者个体的决策、做出教育资源分配的决策相联系。按照评估客体的不同分类,可分为综合性评估和单项评估。综合性评估是对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研究、服务、国际交流等进行综合性评价,多侧重学校工作宏观层面。世界各国普遍开展单项评估主要是对高校学科或专业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评价,多侧重学校学科专业微观层面。
        按照评估主体的不同分类,评估可分为政府主导型(如法国、澳大利亚、丹麦和印度)、民间主导型(如美国的认证)和自我评估等。
 

    三、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分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纲要》中有27处出现了评估或评价的表述,指出“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整合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及资源,完善检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结合我国评估工作的实际和纲要精神,本文从功能上将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梳理为以下三类,供讨论:

    1.合格评估——找短板

    合格评估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设立一套最低标准,由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判学校是否达到合格的最基本条件,并由评估专家根据各校具体情况提出改进建议的一种评估分类。与合格评估相类似的概念还有认证、鉴定评估、达标评估等提法。合格评估强调的是对高等教育质量最低限度的保障,没有通过合格评估的学校,一般会被认为是质量没有公信力。合格评估一般只有“通过”和“不通过”两个档次,对评估结果不强调划分等级和区分度。当然,合格评估并不仅仅止步于评判院校的结论,而是要通过对学校最低标准的质量的评估,找到学校教育工作中的“短板”,特别是对于没有达到标准被认为是不合格的学校,强调评估专家在撰写评估报告中对参评院校提出咨询建议,以帮助参评院校改进教育质量。合格评估无论学校是否通过,评估结果总会向社会公布,但报告的细节(例如学校的一些具体数据等)一般可以不公开。

    合格评估仅满足于符合最低标准的核心特点在现实中也遭到了一些质疑,人们认为合格评估容易导致只看数量、忽视质量的偏向,容易出现用一个固定的标准去评价大学,特别是对于那些已有多年办学历史的高校,合格评估难以激发教师们改进教学的热情。由于合格评估注重的是办学“投入”、资源及教育过程而不是“产出”、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也被认为难以发现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真正问题。

    2.水平评估——找长处

    水平评估是根据评估目的制定评估目标及指标体系,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判学校达标的程度或能力,度量被评估者水平的高低。水平评估也叫分等评估、选优评估。这类评估与合格评估不同,不是仅仅满足于最低标准,仅仅给予学校“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而是要给出等级判断或对被评估者进行排序,它比合格评估更强调量化。一般来说,水平评估在评估方案的设计上针对不同学校会设计不同的指标体系或在相同的指标体系中设置不同的权重。如果合格评估是“找短板”,水平评估就是通过“找长处”建立激励机制,促进竞争,优胜劣汰。水平评估的结果包括被评学校的许多具体的数据大多可以某种形式公开,便于社会进行学校之间的比较。

    当然,也有学者对水平评估有不同看法,认为水平评估的面比较宽,过于耗费人力物力,而对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改进收效甚微,学术界对水平评估的另外一条比较集中的意见,是认为它侵害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3.监测评估——找状态

    监测评估的提出是基于这样一种理念构想:人们一般认为评估是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过程,而实际中我们所获得的“事实”会随着技术的改进而改变,另外不同人在不同环境下会得到不同的结果。监测评估最终不是为了获得某种结论或价值判断,而是通过“找状态”、通过评估建立评估者和利益相关者的互动模式,相互交流---在某些问题上达成认识的普遍性和广泛性,共同构建---在评估各方的相互作用下创造共同观念,得到共同的评估结果。另外,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高校评估已经从重视教育质量问题的评估扩展到重视质量和效益两方面的评估,政府和社会既关注教育质量的高低,也更加重视教育成本和教育资源的利用,绩效成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方面,评估已从单纯的“评估诊断”走向“评估管理”。

    监测评估与合格评估、水平评估相比,更强调对教育质量信息的掌握;另外,合格评估和水平评估是一次性完成的,相对来说,监测评估是连续的、动态的对教育的质量、结构规模等运行状态进行数据采集、分析与现状描述,从而实现为高校改进质量、为教育决策提供信息、为社会和公众披露质量数据的目的。监测评估可以通过构建指数模型,建立教育质量指数的指标体系,这个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的目的是为了指导管理与决策,不追求完备性和精确性,用指数变化来反映教育质量状况的晴雨表,为定期和长期的质量监测、质量预警、质量预测提供一种工具。 《纲要》中有9处使用了“监测”,明确提出了“完善监测评估体系”,但目前国内对于监测评估的理论研究并不是很多,亟待加强。
 

    四、现实选择
 

    本文根据评估的功能不同,从理论上将高等教育评估梳理成三类,这三类评估既可以用于综合性评估,也可以用于单项评估。在实践中,也有国家将这三种评估结合起来使用。但无论怎样,各类型评估有各自的特点、优势和根据这些特点总结出来的通行做法。笔者认为高等教育评估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同背景、不同环境下采用不同的评估类型,以达到不同的质量保障的目的和效果。我们在构建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时,在规划下一轮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方案时,要充分考虑高等教育大背景的变化、评估对象的不同,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发挥不同评估类型的功能,共同构建我国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体系。

    “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启动实施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工作”是高校教育教学评估近期的工作重点。新建院校的教学质量,无论是从我国高等教育当前的中心工作——提升质量,还是从新建院校自身发展需求来看,都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据有关报道,2010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跌落74万,只有4个省份的报名人数没有降低。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的预测,到2013年,即便招生计划不增长,山东也将面临招生规模大于报考人数的窘境。对于习惯了坐等学生的很多二批本科院校来说,生源下降的现实让他们面临很大的挑战。这个自恢复高考以来前所未有的危机开始显现,并将在未来几年越来越明显。如果说重点大学是抢优质生源,新建院校则是抢生源、找出路。  

    据笔者了解,截至到2010年,我国共有新建院校近200所,约占我国普通本科高校总数的1/4,学生人数接近在校本科生人数的一半,其培养质量影响着中国高等教育的总体水平。而这些新建院校一般都是在2000年以后开展本科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的,他们当中真正白手起家、新建起来的很少,多数由原来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师范专科学校、成人高校甚至中专等升格而来,办学层次由原来实施专科教育为主转变为主要进行本科教育。随着办学层次的改变,在办学思路、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都发生一系列的变革,也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对新建院校进行合格评估,促使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通过专家的考察评估活动找出制约学校发展的“短板”,为学校的教学工作和发展“把脉、开方”,促进新建院校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合格评估应特别注意专家考察报告的撰写,对学校没有达到合格评估指标的项,特别是对于没有达到合格评估标准被认为是不合格的学校,评估专家在撰写评估报告中要逐条对高校提出改进建议,以帮助高校改进教育教学质量。

                                                                 转摘自《中国高等教育》2011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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